海南会展业基本情况

(一)发展情况
2015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将会展业列入十二个重点产业之一,通过健全机构、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加强营销等多措并举,我省会展经济稳步增长,会议、展览等均取得明显成效。2016至2019年,会展业收入及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21%和11.6%,保持两位数增长,会展业带动系数由2016年的1:6.6上升到2019年的1:7.2。三年新冠疫情,我省会展业经历从停摆到逐步恢复、再到发展提升的艰难过程。2023年上半年全省累计举办会议2806场,同比增长73.2%,其中千人以上会议78场,同比增长420.0%;展览109场,同比增长55.7%;节庆赛事活动1058场,同比增长18.3%。会展业综合收入171.23亿元,同比增长57.3%。我省会展活动呈现出快速恢复并持续向好态势。
(二)设施情况
目前我省拥有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三亚保利C+国际博览中心、三亚红树林国际会展中心、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儋州海花岛国际会议会展中心等专业会展硬件设施,展馆面积达到18.6万平米,多功能会议室面积28.98万平米,承接大型会展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近期我省正在谋划在海口江东新区新建全球消费精品博览园,打造“永不落幕的消博会”和“永不落幕的世博会”,预计到2025年全省展馆面积可达50万平方米。
(三)品牌情况
近年来,经精心策划培育,我省一批高端会议和专业展览逐步发展壮大,正在形成引领性、标志性会展IP,如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海南国际旅游装备博览会、海口国际新能源暨智能网联汽车展览会、海南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文昌国际航空航天论坛、中国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等。通过重点打造这些品牌会展,助力我省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4大主导产业发展,促进我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全球热带农业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布局建设。
会展业发展思路
(一)目标定位
《海南省会展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我省将围绕“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的总体定位,重点打造“三地一中心”:打造会展企业聚集地、会展旅游目的地、消费服务新高地,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结合重点发展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4大主导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会议和展览,形成融合发展的会展新经济生态圈,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会展业发展目标:会展业综合收入达到600亿元,增加值年均增长率12%;全年举办千人以上规模会议200个,国际性著名展览5个,国际化节庆赛事6个;展台使用可循环搭建材料利用率达到60%~80%;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展会项目达到5个以上,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认证会议达到10个以上;培育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会展企业3~5家,引进3家全球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会展场馆室内展览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
(二)规划布局
结合全省产业空间布局、各区域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保护情况、现有会展场馆资源分布及各地会展业发展基础、产业特色情况,我省重点打造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四大会展业发展重点城市和文昌、陵水等若干会展业发展特色区域,构建四个重点城市引领、其他市县联动发展、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全省会展业新格局。
会展业扶持政策
(一)有利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海南自贸港政策
1.免签入境政策。目前我省已对59个国家和地区人员入境实施免签,延长停留期限为30天,免签入境渠道和免签入境事由不断扩大和拓宽。举办国际性会展活动涉及的境外人员,可向海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免签入境。
2.离岛免税政策。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数,离岛免税商品品种45种,涵盖手机、酒类、化妆品、电子消费品等。
3.允许外国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举办或合作主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这项政策是国家给予海南自贸港独有的政策,商务部委托海南省商务厅实施。我厅于2021年12月24日出台了《外国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举办或合作主办涉外经济技术展审批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执行。
4.封关运作后,境内外会展企业和机构可充分利用正在逐步形成的“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自贸港各项政策和制度,成立区域总部、综合型总部、功能型总部,我厅可按政策给予支持;引进举办面向RCEP、“一带一路”国家的优质会展项目将获得更多市场红利。
(二)我省已出台支持会展业的政策
2020年7月,我省出台《海南省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省级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下列四类专业展览或会议:一是省政府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会议,二是省政府明确重点培育的现有专业展览或会议,三是引进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专业展览,四是引进在我省举办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单位面积奖励标准:展览为40元/㎡·天,会议为90元/㎡·天,具体按展览或会议总面积与单位面积奖励标准的70%和宣传费的30%给予组织单位奖励,每届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三届。新引进的项目在奖励标准的基础上额外给予引进方奖励200万元。对会展项目达不到省级会展资金支持条件的,也可通过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市县制定的扶持政策给予支持。海南是目前全国少数对会展项目设置省市两级扶持政策的省份。